中國IDC評述網12月07日報道:2012年全球運營商排名中,中國移動從第6位上升到第4位、中國電信從第13位上升到第12位、中國聯通從第16上升到第15位。排名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中國運營商的3G網絡建成帶來用戶規模和收入的增速遠遠超過其他地區的運營商。同時,歐洲、日本、美國的運營商市場出現活躍的企業并購,通過整合擴大單個企業的市場規模,追求規模效應成為海外市場的趨勢。
Telecoms發文稱運營商需要發展多種業務模式來融合OTT服務,而非通過限制服務來打壓OTT。打壓OTT將遭到用戶的拋棄,從而使運營商面臨巨大的經營風險。而融合OTT的服務可以通過聯手創新來實現。其中,運營商需要建設更加強大的IT支撐系統和數據分析系統,并使得用戶的消費行為可分析、可預測、可測量、可收費。這是發展OTT的基賜保障。
國際電信聯盟考慮向互聯網內容廠商征收更高的使用費,如果實現,將會顯著增加互聯網廠商的成本,并轉嫁到最終用戶身上。我們認為,運營商應當更多地從業務創新和收入增長角度來應對互聯網廠商的沖擊,而非從打壓角度來思考。如果互聯網廠商未來走自建網絡之路,對運營商將構成新的競爭力量,而谷歌、亞馬遜等互聯網巨頭已經顯現這樣的行動。
中國移動WLAN集采已經結束,獲標者多是非主流設備廠商。如星網銳捷、H3C、弘浩明傳、傲天動聯等企業。這種情況出現的主要原因是,運營商在招標WLAN中看重的是產品的標準化、技術成熟度、價格低廉等指標,對于高端產品和個性化產品的需求較小,從而使得華為、中興、愛立信等廠商的產品相對競爭優勢減小。